
第三版:民生

2017年06月22日
回音壁
本文字数:341
反映:有网友通过启吾东疆论坛咨询,什么样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
国土局回复:根据住建局文件,2017年5月21日以后网签备案的房屋,三年内不得交易。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该房地产政策调控范围,目前住建局暂未明确,待相关政策明确之后我局将根据文件执行。
反映:有网友通过启吾东疆论坛咨询,三十几年前,他的老丈人砌了三间房子,其丈母娘一个人的户口,现在想推倒重建与原来同面积的新房是否可行?如何办理手续?
国土局回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申请翻建房屋的,拟建地需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满足上述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一人户平房43平方米;楼房20平方米且须与投靠方合山建房,不得独自建楼房。如需修缮旧房,不涉及农房
建设用地审批,由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核修房申请,详情建议你向镇规划建设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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