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民生
2017年10月20日
为迁移户口获取拆迁安置补偿
他竟托人伪造《房屋所有权证》
本文字数:383本报讯 得知迁移户口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男子马某某动起了通过伪造证件迁移户口的歪脑筋。日前,市人民法院对马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作出一审判决,马某某被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被处罚金5000元。
2016年7月,马某某获悉将其本人户口迁至其岳母户口所在地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后,心生歪念,决定通过伪造房屋所有权证的方式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通过在网上搜索,当月25日,马某某联系他人伪造了一本由市人民政府登记、市房屋产权监理所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2017年1月20日,马某某持上述伪造证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了户籍迁移手续,将其户籍由原籍南阳镇迁至汇龙镇。2月20日,马某某在接到公安民警电话后,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市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罚。
(王天威 倪栋威)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060273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