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文化
2018年10月19日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
本文字数:113下述车辆系交警大队依法扣留的车辆,因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未在限期内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10月19日
◎ 《启东日报》启东市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南京路特软件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 苏ICP备060273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