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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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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要闻
2018年12月06日

用“信用分”提升城市“管理分”

我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引入信用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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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3日,市城管局对一家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的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认定为较重失信行为。经了解,该企业在9月份,因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受到过一次处罚,由于当时无明确规定,只是被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10月份,我们出台了更为细化的管理办法,该企业在短期内一犯再犯,我们按规定将其定为较重失信行为,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市城管局副局长顾向华表示。

为有效弥补执法形式单一的城市管理短板,丰富执法内涵,培养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城市长效管理、精细管理,市城管局经反复调研、论证,联合市信用办出台《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施行可以减少行政成本,丰富执法内涵,有效约束行政相对人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顾向华说。

据悉,《办法》所称的失信行为,是指市城管局依据职责和权限,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发现和处理的各种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对人的行为。分为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和其他类型共8个类别。

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自记录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信用信息有效期满,按程序修复。市城管局负责将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录入失信名单后,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决定,被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将会升格失信等级。”顾向华告诉记者。

“一般失信和较重失信等级可以进行修复,但严重失信等级3年内不得修复。”顾向华表示,想要修复的自然人、重点职业人员或社会法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自愿在“江海志愿者服务平台——志愿启东”注册,且在平台报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满一小时,奖励信用积分1分。一年内累计奖励信用积分达30分的,可进行一般失信等级修复;累计奖励信用积分达50分的,可进行较重失信等级修复。

“把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将助推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有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顾向华表示,下阶段,市城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逐步建立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潘瑾瑾 陈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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