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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综合
2020年01月14日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即将开始

未按时年报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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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为此,市管局发出通知,提醒全市9.5万多户市场主体做好准备,尽早年报。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市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址:http://www.jsgsj.gov.cn:58888/ecipplatform/login.jsp)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管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海关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

据悉,市管局将加强与乡镇、农业等部门合作,采取集中上门指导、示范引领带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服务。同时,2019年度年报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实现应报尽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

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融媒体记者 黄欣美 通讯员 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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